问题 |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所有与刑事案件相关的情况下,“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术语的含义明确为: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这些关键的司法机构,对于那些已经被逮捕或是在逮捕之后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罪犯和被告进行处理,为了防止他们从调查、审判程序中逃避,通过命令罪犯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提交保证书,确保他们可以随时出席,从而避免对其进行羁押或者临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以达到限制他们自由的目的。
而取保候审的具体适用条件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罪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那么就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其次,如果罪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那么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再次,如果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同样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案件的羁押期限已经到期,但案件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来继续进行审理,那么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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