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下逮捕令取保候审后还会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没有下达逮捕令便实施了取保候审程序之后,仍有可能面临逮捕风险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了解到,取保候审仅为一项刑事法律框架内的强制性行为,其本身并非一份关乎案件已然终结或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洗清嫌疑的认证书。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涉案人员未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不经许可擅自离开指定手或干预、影响证人提供证据等,往往可能导致他们的刑事强制措施被调整至更为严厉的逮捕状态。 与此同时,如果在后续的案件调查、案件审查和判决阶段,出现新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罪行程度较为严重,或者预计将会受到较为严苛的刑事惩罚,而非采用逮捕手段无法预防潜在的社会危害时,也同样可能引发逮捕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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