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过了一年了怎么办扣押财物归还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取保候审(保证人可以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的适用期限达到一年之久时,若案件已顺利结案且被扣押的财产已如数归还,那么这种情况通常是符合法定程序的。
然而,若案件尚处于处理过程之中,取保候审的期限已至,则应立即解除该项措施。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而监视居住的期限则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不得间断进行。 若经审查发现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满,则应及时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必须及时告知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同时也需通知相关的执法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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