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前怎么样知道缓刑取保一年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开庭审理之前,对于被告人是否能够获得缓刑处理,或者是否采取一年期的取保候审措施,抑或是撤销案件的处理,往往需要通过多个角度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
首先,缓刑的裁定结果往往与犯罪类型、情节严重程度、罪犯表现及其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等诸多要素密切相关。 若被告人犯下的罪行并不严重,具有悔过自新的诚意,且无再次犯罪之虞,同时宣告缓刑也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那么便有可能被判以缓刑。 其次,针对一年期的取保候审措施,如果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未能收集到充足的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甚至无法认定为犯罪行为等特殊情况,则有可能导致案件被撤销。 最后,是否决定撤销案件,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及证据的充分与否。 倘若案件事实模糊不清,证据不足以支持指控,不满足提起公诉的条件,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定情形,那么案件便有可能被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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