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没有结果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批准取保候审之后的较长时期内仍然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可能使您产生一定程度上的不安与忧虑情绪。
面对此种状况,您首先应当核实该案件是否仍处在依照正规法律程序进行的过程之中。 在大多数情况下,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若较长时间内案件依旧未取得任何显著进展,您可通过聘请的律师向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构询问案件的最新动态,并请求他们依据法定程序尽快对案件展开相应的处置工作。 在此期间,您也需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所设定的各项规定,例如保证能够随时接受传唤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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