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提前几天通知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期间,对于法院安排的开庭通知时间,现行法律并未作出强制性规定必须提前多久进行告知。
然而,法庭通常会选择在相对适当的时间段内提前向被告人及他们的辩护律师发出相关通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需要在开庭前的三天内向检察院报告案件审理的具体时间与场所,同时还需传唤所有相关的诉讼参与者,包括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此外,法院还应在开庭前至少三天将传票和通知书发送给上述各方,以确保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到开庭的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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