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被取保候审被异地派出所传唤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由于涉嫌诈骗罪而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随后又接到了异地警察局传唤的通知,当事人当务之急便是保持沉着冷静,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抵达警察局接受问询。
这种情况通常意味着当地公安机关正在对该诈骗案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审查,属于依法办案的合理步骤。 因此,在接受问询之前,务必详细梳理与此案相关的所有证据及材料,以便在面对警方时能够清晰、准确地阐述事实真相。 同时,务必诚实地回答公安人员提出的全部问题,切勿有所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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