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取保候审还批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受了取保候审之后,当事人仍面临着被批准逮捕的可能性。
请注意,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并不能代表整起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或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必然性。 在此期间内,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行为,亦或是案件的具体情况出现了重大转变,例如新的犯罪事实或者关键证据的浮出水面,使得检察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潜在的逃逸风险、销毁证物的意图等产生怀疑,或者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因严重罪行而面临较长的刑期徒刑等等,他们都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批准逮捕的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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