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情况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国家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之犯罪嫌犯或是被逮捕之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被告进行处理时所采用的一种手段。
该措施旨在防止这些当事人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程序,要求他们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有关保证书,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随时接受讯问且不会擅自离开所在地点,此举旨在避免对其进行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其的羁押。 以下几种情形通常会被允许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4.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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