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人要注意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你要是被取保候审了的话,得注意这么几个地方:首先就是老老实实地遵守取保候审里头提到的那堆规定没有经过负责的警察叔叔同意,你可别私自跑出你现在待着的那座城市、那个县城去。
然后房子搬了工作换了手机号变了这种事儿咱们都得赶紧在24小时之内告诉给你管理这个事情的警察叔叔。 再说电话叫你去就得赶快去,不能拖拉。 还有千万别用什么方法去影响那些证人说实话也别弄假东西破坏证据更别说串通好其他人说谎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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