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取保候审被驳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申请之所以遭到拒绝,通常是由于下列三种情况之一所导致的: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这种情况下他们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其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由于其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程度而受到限制,比如可能会重新实施犯罪行为、威胁证人就范或者毁灭、篡改关键证据等等;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且情节比较恶劣的话,他们也将会失去取保候审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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