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三种人是哪些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属于一种强制手段。
依据相关法规,下列三类型人员可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或被处以管制、拘役、单独执行附加刑法等较轻罪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这些罪行通常情节较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相对较低。 2.可能会被判处至少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由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其个人及社会带来任何风险和威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例如,此类人员平时应具有良好行为记录,无犯罪历史,获释后将保持服从监管的承诺,且不会干扰到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其个人及社会带来任何风险和威胁。 此举充分彰显了人道主义精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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