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保证人需承担如下重要职责:(1)严格督促被担保人遵守取保候审之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市、县区;
倘若其住所、工作单位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需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至执行机关备案; 以及在传讯时必须尽快赶到现场配合调查等。 (2)若察觉被担保人可能出现或已实际发生任何违规举动的迹象,应立即将情况如实汇报给执行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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