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可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且必要的强制性措施,其应用范围广泛而深入。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下三类情况下,当事人往往有被申请取保候审的机会:首先,若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罚; 其次,如果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 最后,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被告人,同样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以避免对她们及家庭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和影响。 此外,当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可考虑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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