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怎么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是一种我国法律体系所确认的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
假如我们身处拘留所以及类似环境中,那么在心目中规划出一种有效的取保候审方法,首先必须要搞清楚的是,何种情况下才能有权利或资格去尝试实施这样的举措。 换言之,就是提前了解清楚案件的所有情况,对其是否具有取保候审的可行性做出判断。 这种可能性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在既定情况下,罪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在可能会被判定为有期徒刑之上的严厉惩罚的时候; 再者,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新生婴孩的女性,这些情况也可能会导致实行探望考虑而取保候审。 此外,还有针对羁押期已满,但案子的调查还未最终落实的情况,也有可能需要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来处理。 在此情况下,你作为罪犯、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亲属甚至是辩护人都可以以此为依据向有关办案部门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获取这项权利和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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