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也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会再度遭受拘留之苦,除非他们明显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以致于需要对此类人员采取必要的逮捕措施。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其主要宗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同时尽可能地减轻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由权利的限制。 然而,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在接到传唤时,务必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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