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不是不用进去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决定性契机,并不代表一定可以不必接受监狱之行。
取保候审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赋予其权力,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提交担保人或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他们不会逃离司法管束、不阻碍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的进行,并在司法人员传唤时予以随时赴约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此期间,倘若犯罪嫌疑人违反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确认而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或者对证人的证言进行干扰等行为,都有可能导致其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进而重新被关押。 此外,案件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等多个环节后,若最终被判定为应受实际刑罚处罚,那么犯罪嫌疑人仍需入狱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