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催收员取保候审后还能催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实施取保候审这种刑事强制措施期间,催收人员无法继续从事催收业务。
尽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没有被关押,然而他们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在被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里,被取保候审的人必须严格遵循如下要求:未经执行机关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者自治区; 如果个人信息中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化,应该在24个小时内立即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传唤时务必准时到达现场; 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干扰证人的作证行为; 禁止销毁、篡改证据,也不得与其他人进行串通。 从事催收工作极有可能触犯以上这些规定,这将对正在进行的案件调查和审理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