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对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的被告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全面权衡各个相关因素。
具体而言,如果该案件的案情相对轻微,根据现行法律可能被判决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罚方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当事人提供取保候审将不会对社会治安构成明显威胁,这也是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的关键因素之一。 此外,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因为这样做并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实质性危害。 最后,如果案件的审理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为被告人提供取保候审,以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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