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斗殴取保候审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涉及到打架斗殴行为的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时,其标准通常会根据多种因素加以衡量与权衡。
一般而言,当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时; 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用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 以及当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用取保候审方式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 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均可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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