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拘留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于治安拘留属于行政性质的处罚手段,而取保候审则隶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下的一项强制措施。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是在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没有被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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