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谅解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前提下,是否能够申请办理取保候审,这一问题的答案并不是简单地肯定或否定,而是需要根据多个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斟酌和权衡。
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审判程序中所设定的一项重要强制措施,其运用的前提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首先,犯罪分子有可能会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独立使用的附加刑罚; 其次,当被告人有机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以采取取保候审为代价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时; 再次,当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只要这样做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风险即可; 最后,当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是案件还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然而,如果犯罪行为的性质极其恶劣,或者被告人具有较高的社会危险性,那么即便被害人未能给予谅解,取保候审的申请也很可能会遭到拒绝。 然而,如果我们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发现被告人确实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那么他仍然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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