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开庭前通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告知时间,法律上并未明确定义必须于开庭之前进行通知。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手段,通常可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甚至审判阶段被法院或检察机关决定启动并发出通知书。 在现实操作过程中,决策机构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及实际需求,灵活地决定取保候审的实施时机。 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相关部门有可能在案件的各个环节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向当事人传达这一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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