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属于哪个范围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当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且实用的强制性措施得到了广泛运用。
它主要适用于那些未曾遭受逮捕、或是在被逮捕之后需要改变原有的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为了防止这些人员逃避刑事追责、避免对案件调查产生负面影响乃至审理过程受到阻碍,取保候审要求他们提交保证人或向司法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同时还需签署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擅自离开所在地点。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既可以不对他们进行羁押,也能在必要时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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