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取保候审程序到期并获得相应的解除通知或法律文件时,被取保候审的嫌犯应依照指引前往银行收取返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内未曾违反该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嫌疑人、被告,在其顺利完成取保候审的最后阶段,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归还的保证金。 在此过程中需谨慎注意的事项包括:已被取保候审的嫌犯以及被告必须尊重并自觉遵守与之配套的法规条款,例如未经执行机构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 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出庭;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等行为。 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面临部分或全部没收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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