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怎么要求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特定阶段内,被控告者无法直接要求举行诉讼听证会。
关于此案的法律审理流程是由司法机构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周密部署与安排的。 拘押等待审判并不会赋予被控告者掌控案件审判周期的权力。 司法机构将在对案件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圆满完成所有相关法律程序之后,依照法律规定确认诉讼听证会的召开时间。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被控告者可以采取合法的方法向法庭传达自身希望尽快结束案件审理的期望。 然而,这种愿望并不一定能引发诉讼听证会时间被提前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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