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书寄到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申请文书往往被邮递至决定实施该程序的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手段,其具体操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进行。 根据这部法律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因此,取保候审申请文书通常会被送达至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或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