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对取保候审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中国刑事法律所确立的,适用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对于那些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经逮捕但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强制行为。
此种强制行为的目的在于避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躲避侦査、起诉及审判,进而通过要求他们提交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相关的保证书来确保他们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席审判,同时也可以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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