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有可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批准逮捕之后,仍然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然而这是需要满足一些特定条件才能够实现的。
虽然逮捕手段在刑事诉讼环节中属于较为严格的强制措施之一,但是在处理接下来的案件过程中,若新情况的出现使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符合取保候审的标准,那么就可以将强制措施从逮捕改为取保候审。 通常而言,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时;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时; 以及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时; 再者,当羁押期限已经届满,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这些情况都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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