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7天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犯罪嫌疑人在拘押满37日后仍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性干预手段,其应用与时间并无必然关联因素。 若案件在侦查阶段已逾越37日之期,且公安机关已将相关案卷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逮捕,若检察机关最终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该案件便会被退回公安机关。 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有可能会对涉案人员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的方式,即由羁押改为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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