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警察传唤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会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此时被传唤人员需恪守职责,积极配合,立即前往指定地点出庭应诉,以确保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等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地开展。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需要严格遵守以下相关规定: 首先,获释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执行机关许可的情况下,不可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县城范围; 其次,若其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再次,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务必按时到案; 此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最后,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 对于那些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被取保候审者,如果已经缴纳了保证金,那么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进行没收,同时还会要求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甚至可能会被监视居住或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