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拘留措施之后,涉案人员仍具备获得保释候审资格的可能性,然而,这需要涉案人员满足一系列特定的法定条件方可实现。
所谓“取保候审”,即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尚未经批准逮捕或者被逮捕后亟需改变强制措施类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其规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依法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开具保证书,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对其实施非羁押性或者暂时解除羁押性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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