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书去哪里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取保候审之事宜需向相应的办案机构进行申请办理。
在此类刑事诉讼案件之中,所谓的办案机构涵盖了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三个主体单位。 若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便应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倘若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则应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 而当案件步入审判环节时,则应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 在进行取保候审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须提交正式书面文书,且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缘由及理由。 办案机构将会参照案件实际情况以及涉案人员或被告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综合考量后再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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