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能直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手段,其适用并不是无条件的。
能否达成取保候审这一决定,必须基于全面考虑和评估诸多因素之后做出判断。 通常情况下,若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 亦或是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无法预测的社会危害性; 以及在患有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我料理,或者正在哺乳婴幼儿等特殊情形下,采取取保候审也同样不会造成不可预见的社会风险; 更为关键的是,当被告人的羁押期即将届满,案件尚处于未决状态,为了满足法律程序的需求,也有必要尝试争取取保候审。 只要符合以上几点要求,并且经过相关政府机关的批准,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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