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的案件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释制度,即取保候审,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检察机构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执行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未被正式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依法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对其实施非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以下几种情况通常可以考虑实施保释: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保释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案件;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通过保释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案件; 4.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进行保释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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