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几年后刑警来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数年后收到刑警来信之事,其背后可能存在着诸多缘由。
此举很可能表示,案情出现了新动向,因此需要您再度协助警方进行深入调查; 亦或是为了对先前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进行评估与复核等事宜。 通常而言,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解除取保候审的最长年限为十二个月。 虽然您已经走出了取保候审阶段,但在此期间内,公安执法机构仍旧会对该案进行全面、细致且持续性的调查工作。 若您确实收到了来自刑警部门的来信,那么请务必予以积极配合,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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