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押金交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所需的保证金,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执行机构特定银行的专项账户中进行缴纳。
总的来说,决定实施取保候审的权力机关应全面权衡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需求、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与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从而确定适当的保证金金额。 提供保证金的当事人有责任将保证金存入由执行机构指定的银行的专项账户之中。 通常情况下,若公安机关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则保证金应交付给公安机关; 反之,若检察院或法院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则保证金应交付给检察院或法院。 在缴纳保证金的过程中,当事人将会收到相应的收据作为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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