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申请资格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资格,主要涵盖了如下几类情况:
首先,那些涉嫌可能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其次,对于那些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不至于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人来说,同样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再者,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若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也可提出相应申请; 最后,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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