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托人可以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无需借助他人委托,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依法获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制度是指相关的司法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针对那些已经着手进行侦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但尚未正式被逮捕,或是已被逮捕且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一项特殊保护措施。 此举旨在确保他们不会逃避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同时也为了防止其干扰或破坏上述程序的正常运行。 该制度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并且要签署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保证他们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 此外,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那么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案件的审理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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