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适用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
在实践中,通常适用于以下各类情况: 首先,若该犯罪分子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单独适用某种附加刑罚; 其次,对于那些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的罪犯,如果取保候审能够避免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风险; 第三,对于患有重病或生活无法自理者、怀孕期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而言,取保候审同样可以避免给社会带来危害性; 最后,当已经实施的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相关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时,必须采取取保候审以保证后续的刑事诉讼工作得以严格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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