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取保候审由谁决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负责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构主要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三大司法机关。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侦查环节中,取保候审的决定权主要归属公安机关; 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后,该权力则被赋予了人民检察院; 而到了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便成为最终的决策者。 在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时,相关部门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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