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取保候审怎么才能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对当事人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之后,是否可以撤销案件,主要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案件实际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判断。
众所周知,若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发现并不存在或不应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情况之一,那么便有权利对此类案件进行撤销处理。 通常而言,以下几种情形都有可能引发案件被撤销的结果: 首先是案件事实模糊不清,证据不足以支持指控,从而无法满足起诉条件; 其次是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再者就是经过国家特赦令的颁布,当事人获得了免于刑罚的宽大处理; 最后则是犯罪嫌疑人已经离世等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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