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能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罪犯被判刑之后,便不再有(实现)取保候审这一环节了。
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知识,我们得知道它其实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然而,一旦罪犯已经被判定有罪并且案件的审理程序也随之结束,那么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取保候审的实施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罪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罪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 再次,如果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只要这样做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危害; 最后,如果罪犯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却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来继续推进案件的办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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