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监督居住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摘要是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之间的转换。
这种转换常常根据不同个案的特殊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约束来决定。 若在取保候审期内,被采取此种手段的人出现了新的状况,使得他们不再满足取保候审的要求,或者是因为案件调查的需求,需要更为严谨的强制措施,那么就有可能将其转为监视居住。 在监视居住期间,执行机构将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遵守相关规定进行严密的监控。 被监视居住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 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私自会见他人或进行通讯活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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