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取取保候审保证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取保候审期结束之际,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均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自应凭借已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准则:未得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 若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须于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在接到传唤时,务必准时出庭;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行为; 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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