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谋取保候审几个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人时,并不是仅依据其主犯或从犯的身份来判定,更重要的是多方面充分考量案件的具体情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会被判处的刑罚等诸多因素。
总体而言,只要犯罪嫌疑人为满足取保候审的各种前提条件,比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结合适用附加刑的罪犯;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罪犯; 罹患严重病症、生活无法自主且怀孕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孩的妇女; 以及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是案件仍未完全处理完毕,有必要采用取保候审制度的罪犯等等,均可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人数上无论多少皆无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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