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过了37天还会批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超过37天后是否依然有可能被批准逮捕的问题,这需要明确认识到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手段,并不象征着案件已经圆满结束或者罪名必定不成立。
实际上,近年来的司法实践经验表明,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调查工作获取到了新的关键性证据,这些新证据足以改变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决定,或者犯罪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面临被重新逮捕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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