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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解除流程是怎样的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监视居住以及取保候审两种强制手段的解除程序,具体步骤如下所述:首先,当这些措施的有效期届满之后,它们便会自动解除。
换言之,无论是监视居住还是取保候审,其最长期限都不能超过法定的六个月或是十二个月的期限限制。
一旦临近期限终止日,就必须立即解除这些强制性措施。
其次,如果经过深入调查与审查后,发现原本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已不再具备现实可能性,严格来说,此时也应解除所实施的中止诉讼状态的措施。
再者,针对具体的案件情形若有可能出现变化,例如由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行使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权利过程中操作不当,抑或他们严重违反了这两项措施的相应规定,那么,警察等执法机构是有权依法解除这些强制措施的。
在解除这些措施的时候,负责执行的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作出相应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并且立刻将这些重要文件予以发放,告知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及其家属,同时还需向相关部门进行同步通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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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9: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