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可以翻供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取保候审阶段内的供词翻供(指犯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内改变之前所做过的坦白道岀)这一问题时,其过程确实极为复杂。
通常情况下,涉嫌犯罪的被告人享有更改庭前供词的权利,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他们在进行供词翻供时必须提供充足且合理的解释与证据,否则便有可能被视为缺乏诚信的行为,从而对整个案件的审理进程带来负面影响。 若被告人选择翻供,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先前的供词受到外界压力、存在误解或是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其清白,那么这样的翻供是完全合法并且可行的。 然而,倘若被告人仅仅是出于逃避法律责任或者蓄意干扰司法程序的目的而选择翻供,那么他将有可能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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