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取保候审几天通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家检察机构依法作出批准采取保释候审措施的决定时,无一例外将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这一信息告知执行机构进行实施操作。
保释候审(也称为取保候审),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未能成功完成拘捕或者在拘捕之后需要改变强制性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了防止他们逃避可能面临的进一步调查、起诉和审理,要求这些人员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同时向他们出示书面的保证书,承诺一旦收到了传讯通知,必须随时随地遵约赴命,确保这些人员不会因为其他因素而受到拘留或者暂时取消对他们的拘留政策。 在此基础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相关申请之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最终决定; 如果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则应该及时告知申请人,并且详细解释不同意的具体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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